浑身剧痛难忍,似被火烧,又似被电锯,痛苦的陈百川想大喊救命,下地狱了吧?  他这样抛妻弃子的男人,一定不会上天堂。  “人都烧成这样了,怎么不把他送医院?”  好熟悉的声音,他梦中梦到了几回,却刻意的不去想她,觉得和她好过,是他的耻辱。  “我们没钱,也没车。”  朱青山的声音,陈百川愤怒的想跳起来,打死这个忘恩负义的狗东西。  “那就看着人死了?我去找场长。”  是她…..  陈百川几乎落泪,是王雨燕,除了她,谁会有这么爽快的声音?  东北姑娘的泼辣在她身上一展无余,现在觉得很珍贵,当年他曾经的很嫌弃,嫌弃她没有女性的温柔,嫌弃她土的冒泡。  他知道她一直喜欢自己,不过觉得她不配。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响起,好像是有人跑出去。  怎么会听到她的声音?脑海里不停的冒出一些片段,他想抓住,可瞬间就消失。  “他好像尿了?好臭。”  软糯糯的声音,充满了厌恶。  他最熟悉不过,是他的妻子丁美玲,她说话就是这个腔调。  他喜欢了一辈子的女人,如今才知道,她是这么嫌弃自己。  “这么大的人了,还尿裤子,真他.妈丢人,美玲,你出去吧!别熏到你。”  朱青山原来在这个时候就开始对丁美玲温柔备至?讨好她的时候,还不忘踩自己一脚。  这两个狗男女,他想掐死他们,送他们下地狱。  “呦,你看他皱眉呢!”  丁美玲捂着鼻子转身,眼角扫到陈百川面色狰狞,双手紧握,吓得她忙推了身边的朱青山一下。  “还真是,你先走吧!”  朱青山心头一惊,皱眉看向陈百川。  平时就霸道,都病成这样了,还想动拳头?  “我走了。”  丁美玲匆匆离开,炕上昏迷中的陈百川在心里把自己骂了一百遍。  这场景,是在三十年前,那时候自己还在农村,下乡知青。  难道,刚刚在车轮下丧生的自己,又重新回到上山下乡的年代。  用力握紧拳头,心里对这两个人渣,恨入骨髓。  前世仇,今世报,他不会轻饶他们。  很快他又陷入噩梦中,他刚下火车,就看到丁美玲,一群女知青中,她文静柔弱,秀气可人,笑起来的时候抿着嘴,看着娇羞可人。【现在想来,这就是一朵白莲花,会装。】    当年的他,对丁美娇一见钟情,从此使劲浑身解数,绞尽脑汁的对她展开不懈的追求。  这次发高烧,就是因丁美玲喜欢吃鱼,他为了向她献殷勤,跑到河边凿冰洞打鱼。  没想到脚下一滑,掉进了冰窟窿,拼尽全力爬出来,晕倒在冰面上。  事后,朱青山说是他发现并救了自己,还说的特别夸张,发现他的时候,人都冻僵了。  是他用尽全力把自己背回来的,途中摔倒的时候,都是他用身体护着自己。  自己当时就被他感动了,认为朱青山对自己有救命之恩,从那以后对他肝胆相照,把他当成是不分你我的好哥们。  离开知青点回城后,他分配到建筑系统工作,平步青云,站稳脚跟,便把朱青山调到自己身边。  之后发达了,自己成立公司,又把朱青山扶上了高位,在公司,朱青山的地位仅次于自己  ,他实现了对朱青山的承诺,共享富贵荣华。  万万没想到,他口口声声说的的报答,就是和丁美玲苟且,送给自己一个野种。  最后,自己还是命丧他手,成了车轮下的冤死鬼。  最最残酷的是 ,那恶毒如蝎的朱青山,临死也不让自己安心的去,说出了骗自己三十年的真相,让他死不瞑目。  不对,我的亲生儿子?朱青山是什么意思,我有亲生儿子,和谁生的?  是丁美玲吗?  绝对不可能......  他是第一批回城的知青,丁美玲在他离开的那一天,找过来表明心迹。  自己当时受.宠若惊,二年的不懈追求,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甚至差一点掉进冰窟窿丧了命,却在这一刻,得到了丁美玲的真心。  回城的第二年,实在是不忍每次见她与自己相会时的眼泪,带钱找到生产队长,通过走后门,帮助她和朱青山回了城,分配至商业系统工作。  那时的他实在太蠢了,竟然还托朱青山照顾同在商店工作的丁美玲?  现在想想,那时便有些蛛丝马迹,丁美玲看朱青山的目光,根本就是眉目传情。  那时候的自己,对丁美玲一往情深,恨不能天天见面。  但是,丁美丽给他定了一个规定,不让他到单位找她。  每个星期一,见一次面还必须是在中午,或吃饭,或看电影,或去公园,总之都是公共场合,有的时候,还要带着朱青山。  可以说,婚前两个人就没有过一次越格的行为,更不要提婚前生子了。  结婚是在回城的第二年,丁美玲突然来找他,提出结婚的要求。  当时他受宠若惊,连声答应,一并连婚期都定了下来,不管她提什么要求,全答应。  得到陈百川要结婚的消息,朱青山消沉了一段时间,由于丁美玲定的日子太近,结婚筹备都忙不过来,陈百川没有时间去去管他。  一场轰轰烈烈的婚礼如期举行,看着美丽娇艳,光芒四射的新娘,感觉人生无憾了。  晚上的洞房花烛夜,丁美玲一反平时的矜持,温柔娇羞又很主动,柔情似滔滔的江水,把自己毫无保留的奉献给了他。  经过了这一夜,自己对丁美玲更是如珠如宝,爱入骨髓。  朱青山却在那一晚喝的酩酊大醉,被朋友们送回了家。  过后自己问过他,作为哥们,他应该为自己高兴才对,怎么还喝的酩酊大醉?  朱青山的理由很充分,同是一块儿上山下乡的好哥们,你陈百川事业爱情双丰收,他呢?房子没有,对象没有,积蓄没有,好工作也没有,总之是一穷二白,什么都没有。  这番话令他忽略了老朋友的感受,,便把朱青山调到建委工作,做了一名建筑工程质检员。  结婚后八个月,丁美玲早产,为自己生下了一个很健康的男孩。  现在知道,这所谓的早产儿,就是那时朱青山的杰作。  他曾要求过再要一个孩子,丁美玲死活不答应,因为爱她,又生了男孩,他没有强求。  想来那时的丁美玲根本就不爱他,同时周旋在两个男人之间,要不是自己的地位条件远超于朱青山,丁美玲肯定会嫁给他,因为她心里爱的是巧舌如簧的朱青山。  “谁是我的儿子,你告诉我,你快点告诉我!”  昏迷中,愤怒的周百川大声怒吼着,他想找回自己的儿子。  “百川,你喊啥呢?”  关心的声音又起,陈百川拼尽全力睁开眼,一张熟悉的面孔,出现在眼前,还是那样一双清澈如水的大眼睛,正紧张的看着他。  “王雨燕,是你吗?”  “嗯!是我,你怎么样了?我借来了队上的马车,咱们现在就去医院。”  王雨燕边说边为陈百川穿上一件军大衣,戴上厚厚的狗皮帽子,又给围上厚厚的围脖。  “你们俩过来搭把手,把陈百川抬到外边的马车上。”  王雨燕大声指挥张建设惊愕王涛,三人一同上手,把重病的陈百川抬上了马车。  车上是王雨燕从家里拿来的一床厚褥子,周百川躺上去后,雨燕又回屋拿出一床厚被子给他盖上来,最后,还不放心的四下掖了掖。  冰天雪地中,周百川却感觉热热的,暖暖的,感激的望向王雨燕。  她戴着一顶厚厚的狗皮帽子,虽然东北戴狗皮帽子的人很多,但是戴在她头上效果就是格外好看。  刘海在帽檐处时隐时现,杏眼明亮有神,马鞭在手,利落精干,有一种不落凡尘,英姿飒爽的美。  很奇怪,前世的自己,为什么没能看到她的这份美?  “等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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