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秋的风带着些冷意,走在亭台楼榭之中,鼻息间积满了金桂悠长的清香,踱过一条芙蓉满径的羊肠小路,再经过一片郁郁葱葱的竹林,面前就是一条不常有人走动的石子路,路上长满了齐踝的杂草,路的尽头,是一片废墟。    一片被烈火吞噬后的废墟。    那就是如今的望春园。    何书瑶扶着柳儿的手,心底微微泛冷,日光之下,打了个寒颤。    柳儿吃了一惊,关切地问道:“大小姐,可是受凉了?”    何书瑶瞄见她脸上关切的神色,摇了摇头,只将目光移向了石子路尽头,轻声回了句:“无碍。”    手却凉得更厉害。    柳儿摸着大小姐的手,觉得这手里跟攥了一把冰似的,凉得吓人。    再看大小姐的脸色,无悲无喜,什么也看不出来,索性也闭口不说什么。    望春园曾经是林府中最华美的一处院落,如今德春苑旁有一片令永熙人艳羡的竹林,而曾经的望春园,有闻名十里八乡的一处桃花坡。    坡下有水滨,映出仙境一般的花色,坡上也并非仅有桃花,然而桃花数量最多,一到盛夏,那花瓣便争奇斗艳地渐次盛开,人们可在水滨之上的亭台楼榭里乘闲纳凉或吟诗作对,花香引得蝴蝶和鸟雀翩然入园,吹得整个永熙镇都染着一层桃花香,人与自然怡然相应,趣味自生。    如今再看,只望得见一处黝黑荒凉的无人之境。    不得不感慨,真是物是人非,令人回首泪津津。    步入园中,一股子难闻的焦味便扑面而来,夹杂着木屑烧焦的味道和雨后潮湿的酸腐之气。    何书瑶踮起脚尖,仿佛还能感受到当日被烈火烧得炙热滚烫的地面。    哗啦——    眼前有什么东西倒塌下来,越来越多……周身的一切都崩塌在那场火海之中,浓烟滚滚,烈火灼灼,快要烧伤何书瑶的眼。    她心中一惊,飞快地眨了眨眼,却只见方才的景象不过是一场幻觉罢了。    何书瑶不确定地开口问:“柳儿,如今是什么时候?”    柳儿皱了皱眉,怪疑惑的,却还是认真答:“回大小姐,如今是承乾十一年了。”    “承乾十一年了……”何书瑶的声音低沉下去,她喃喃道,“已经过了这么些年了,不长,却也不短了……”    柳儿误以为大小姐感慨望春园被烧毁已经过去了这些时日,忙宽慰道:“我懂大小姐的意思,德春苑住得是好,又安静,又方便,就是太狭窄了些,不如望春园宽敞。大小姐,你以后要想搬回望春园也行,我得空儿就吩咐下去,赶紧找人来修缮好,到时候过了冬天,我们还能去桃花坡上采蜜吃。”    听她如此喜笑颜开地展望着,何书瑶却只是摇了摇头,也不再说些什么。主仆二人搀着手,又往更深处走去。    水井所在的后院要经过一条石桥才能抵达,主仆二人走上桥,不抬眼也能看见水井处围了一圈乌泱泱的人头。    因着最近府里头大小姐把精尽而亡的壮男抛尸入井的传闻太过于骇人听闻,所以今日不管是藏书楼,还是小厨房,大大小小的仆役丫鬟们都围在了望春园这里。    尸体已被捞了上来,即使隔了些距离,也能听见废井处叽叽喳喳七言八嘴的声音。    “这真是奇怪了!”    “看这女子身上所穿的衣裳,不觉得跟咱们府里的灶妄有些相似吗?”    “胡说!府里头有灶妄,那都是一年之前的事情了!现在小厨房全是一群老爷们,哪里还有灶妄?”    “这女子衣裳完好,身体也并无外伤,应该是自杀吧?”    “这女子的脸谁也认不出来,也是奇怪,怎么有陌生女子混进咱们府中,跳井自杀呢?”    “尸体被泡成这样,你能认出来,那才叫稀奇呢!”    “都说大小姐的奸夫叫她杀了扔到这井里头来,怎么浮上来的却是个毫不相干的女子呢?”    “听说流言传开了之后,大小姐也不常带着那个小仆童出门了,这不是做贼心虚是什么?”    “哎呦!这话可不能乱说,照你这说法,难不成是怀疑那小仆童,是从大小姐肚子里出来的麽?”    “我正是此意……”    “嘘——小心叫大小姐听去了割你舌头!”    那是府中少有人知的事情。    承乾九年,林府从北地买来三个丫鬟,一个丫鬟分去伺候大小姐,一个丫鬟分去绣坊做女工,另一个丫鬟,则留在了小厨房做灶妄。    不久后,林府便发生了第一场大火,伺候大小姐的丫鬟葬身火海之中,而小厨房的灶妄,几乎在同一时间失踪,据传是逃回了北地家乡。    只是当时北地正闹饥荒,饿殍遍地,连树皮都是稀罕物,到处都是人吃人的惨剧,哪里有风调雨顺的南方永熙惬意自在,不愁吃不愁穿,还有工钱拿——所以她逃跑的缘由,至今成谜。    如今一具陌生的女尸身着灶妄的衣裳,从望春园废弃已久的井里浮了上来,不是流言中的壮男,而是灶妄的尸体。    身子吸了水,泡得有些泛了,露出的皮肤都是一片白,像跳上岸被晒死的鱼翻起的肚皮,膨胀得分辨不出面目,日光之下酸臭之气扑面而来。    丫鬟仆役们围成一个圈,在最里面那一圈的都吐了。    张大厨今日不在府里头,小仆役马飞得闲出来溜达,此刻站在这一圈的最里面,一看见尸体出井就哭了。    他认出了那是谁。    这人跟小丁香长得很像,都是一张巴掌大的脸,但是却比小丁香更温柔,总是细声细语地跟小徒弟说话,没半点儿心眼,直来直去,没有什么弯弯道道的心思,她死之前头发未乱,发顶上还戴着小徒弟送她的廉价蝴蝶发簪。    小徒弟拿手背捂住眼睛,沉默地哽咽着,不敢去看地上那人的尸体,只带着哭腔模模糊糊地念出那人的名字:“芳华,你怎么会变成这种模样呢……”    芳华没有自己的名字。    她出生那年,父亲杀人外逃,母亲被来寻仇的人从屋子里拖出来,羊水和血迹一直从屋里的破席子上拖延到院子里的土地上,她就在众人的目光之下呱呱坠地。    她憋着嗓子哭了一声,有了活气,母亲便在听到她的哭声后笑着咽了气。    然后,她便被仇家抚养长大。    到她十四岁那年,北地大旱,人争相竞食,壮硕的养父饿得骨瘦如柴,掂量了好久要不要炖了她,却还是在看见她那双无助的眼睛和养母哀求的哭声后作罢。    养母是个心地善良的女人,曾生过一个男孩,不幸夭折,之后便伤了身子,再也生不出孩子,日日以泪洗面。所以那日来寻仇的养父听到她的哭声,目睹着女人产女后血崩而死,内心抗争良久,还是将她拾回家养了起来。    后来,北地连人都吃不上了,养父养母瘦得仿佛只剩下了骨架,连起身走动都很困难,她差不多也是这个模样,觉得大限已至,不知道明日会被谁吃掉,费力爬到养父和养母的身边,与他们偎依在一起,用尽生命中最后的气力告诉他们:“我没有恨过你们……这么些年,我早就把自己当成了你们的女儿……”    养父养母阖动着干瘪的嘴唇,似是有言,却在伸出手的那一刻,垂下了头。    她缩在他们之间,静静地等待死亡,然而却有马蹄声由远及近,停在了院门前。    北地已许久不曾出现过脚步声和其他声音了,她费力地抬起眼,不知眼前是福是祸,却见一个穿着讲究两鬓斑白的妇人,推门而进,一边埋怨门帘上抖落的灰尘脏了她的新衣裳,一边拿手绢遮着下巴打量她一番。    妇人见怪不怪,冷静地对她说:“我要买一批人去永熙林府做工,你家把你卖给了我,你可不能死在这儿,起来吧,马车上有干粮,还能动弹就跟上来,不,爬也得爬过来。”    之后,芳华就活了下来,入了林府,成为厨房的一名灶妄,还有了自己的名字——芳华。    这些旧事,都是在夏日的夜晚,二人蹲在池塘边的芦苇丛里看星星的时候,芳华亲口告诉小徒弟的,她还蛮认真地对小徒弟说:“马飞你别总是送我东西了,被主子瞧见了不好。”    小徒弟枕着双臂躺在芦苇丛里,天不怕地不怕都告诉她:“那可不行,以后你是要给我当媳妇儿的,我还得送你嫁衣,到时你总不会顾忌着主子,连收都不收罢?”    那时她羞红了脸,只顾着轻手轻脚地捶打小徒弟。    那个时候,是最好的时候。    林府的第一场大火,烧死了大小姐身边的一个丫鬟,但同时,芳华也不见了,小徒弟把府里头能藏人的地方翻了个底朝天,却没见芳华的半点影子。    生要见人,死要见尸,没听过有凭空蒸发的?    如今再见,却已是这样一副模样,天人永隔,只能黄泉路上相见了。    小徒弟哭出一个鼻涕泡儿,顾不上旁人,胡言乱语道:“芳华,我不懂,我怎么也不懂,为什么你要无缘无故地逃出府去,也不懂,你怎么会成现在这幅模样?我想不明白,也不愿意相信,你说你下辈子要做一只蝴蝶,我也要做一只蝴蝶,我们可以在风里自由地活着,可是,这辈子你先一步离我而去……你究竟,为何会变成这样?”    初秋时节,一只蝴蝶从女尸身下缓缓飞出,落到了小徒弟的眼角。    小徒弟泪流满面。    “芳华,你最喜欢蝴蝶,说蝴蝶自由自在地飞在风里,无拘无束,想什么时候停下都可以,你说,你下辈子想做只蝴蝶。芳华,是你来找我了吗?”    蝴蝶在他眼角停留了片刻。    却又旋旋飞走。    这一次,它落在了一只白皙莹润的耳朵边。    那耳朵的主人被它的翅膀搔弄得烦了,伸手扇开了它。    它的翅膀被那人手上戴的珠翠划伤了,飞不起来,在风中像落叶一样坠落,落到了女尸身下四下晕开的水渍里,挣扎了片刻,翅膀扑棱了一下,两下,三下……到底是再也飞不动了。    它死在了风里。    小徒弟擦干了眼泪,看向伸手挥开它的那人——一张楚楚可怜的脸,一双含情脉脉的眼睛,眉眼生得十分好看,很有顾盼生姿的美丽,是十分温和的美,美中还掩藏着羞答答的意味。    ——是楚荍。    此时此刻她正拿手绢捏着鼻子,眉头皱成一个疙瘩,满眼不可置信地看着地上的尸体,却在短短几秒后,就将眼神移向了别处,装作神色平常的样子,只是眉头仍旧皱得死紧,都不大像平常的她了。    ——  ——    桥上的何书瑶看到这一幕,笑了。    她也想起来了,自己为何会平白对这望春园生出几分冷意。    ——她死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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