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晌,吴奇回到了a区营地。a区营地是一处附近许多间老旧平房的沿河岸畔,岸畔坐立着一个完好无损的灰顶亭子。不过五十年过去,垂岸的杨柳已成枯槁,河道里的水也干涸殆尽,只余一些坑坑洼洼。
负责解剖恐狼尸体的佣兵小队的几位搬了椅子坐在岸边,数名穿着清一色漆黑军用护具,脱了防爆头盔的的黑铳佣兵团的佣兵们坐靠在亭子内聊天休息。
对于陌生的人,吴奇一眼盖去,唯有一名佣兵引起了吴奇的一丝好奇。他面容清瘦,鼻梁高挺,眉毛平平的一字,双眼好比沉静的水潭他留有一头黑色的板寸,皮肤淡麦色,四肢的肌肉微微撑着漆黑的佣兵战服,并不像其他四肢粗壮像头牛的佣兵汉子那样粗野壮实。
显眼的是,在休息的时候他仍然抱着一杆修长而粗糙的狙击枪,枪带穿过背部,枪身被转到正面,被他拉到怀中他的右手轻轻地抚摸着js127漆黑漂亮的枪尾,宛如在抚摸心爱女人的翘臀。
吴奇走向佣兵小队人多的方向,路过这群黑铳的佣兵四秒,也静静的观察了这位叫高远的狙击手四秒。他寂静无波的眼睛,与自己有几分相似的安静到融入自然的呼吸,让吴奇留了几分注意。
“喂,耍刀的小子,你停下。”正当吴奇要走到自己人那边的时候,黑铳的一位佣兵突然呼喝住他。
听到呼喝,吴奇转过头,看到了一个样貌五大三粗,下巴全是浓密胡子,袖子挽起来露出的两个膀子肌肉鼓的浑圆像小山丘的粗野汉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根燃着火星、头部飘着灰色烟雾的东西。吴奇想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这个玩意儿是若瑢姐仅对他提过一次的名叫“烟”的文明时代的消费品。
“怎么了?”吴奇问道。
“小子,本大爷问你,你是这个安全区的佣兵队的人,为什么别人用枪,就你一个用刀?”粗野汉子喷了一口浓浓的烟雾出来,咧开比吴奇大许多的嘴巴,边笑边问道。
“我没用过枪,只会用刀。”吴奇普普通通的回答,不料引起了黑铳的佣兵们一阵哄笑。一群大咧咧的男人聚在一起发出的大笑,吵的吴奇耳朵生疼。
不过吴奇留心的那个叫高远的狙击手,此时仅仅看了吴奇一眼,并没有发笑。
“老胡,你来看我的,”另一个壮汉佣兵拍了拍老胡的肩膀,然后站起来对吴奇嚷笑道,“小子,你认为你的刀和我们的枪,谁的更强?”
吴奇摇了摇头:“不知道。”
“不知道?嘿,接好。”说着,那个汉子就把手边的hk416扔给了吴奇,粗大的长枪在空中划过一个弧线,吴奇伸臂刚好将它抱在怀里。
吴奇第一次摸到这种神奇的大枪,颇为好奇,他结合若瑢教给他的知识,仔仔细细的端详着手中这把突击步枪,修长的枪头,富有机械感的枪身,精细的红点瞄准镜,三角形的枪托,握把、扳机、弹夹。
和伴随自己9年的长刀不同,后者是冷铁般渗入皮肤刻入骨髓的触感,而前者,它有独特而复杂的构造样貌,表面光滑的部件覆盖了一层磨损的粗糙,鱼骨状的导轨有锯齿的机械感,握把与枪把完美贴合着手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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