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时辰后,高逢执意不许我打扰刘彻和月出在宣室殿内休息,不得不在殿外等候。

“还以为夏书女随襄王出征了,果然是舍不得本官。”司马迁穿一身白衣蓝滚边曲裾,儒雅之中透着贵气,笑道。

“天黑之前得出城,叫刘彻拿信函快出来。”我冲着高逢,恼道。司马迁在,念奴也可能在,心中不由得害怕,打起寒颤。

“司马大哥,念奴做了樱花羊羹,给你带在路上。”念奴捧着一圆形碎花瓷碗,笑道。可她见到我时,手脚发软,瓷碗跌落,恰好被司马迁接住。

“夏书女这么快就被襄王嫌弃了。”念奴冷冷地道。

“襄王是舍不得堇姑娘跟着受苦,才留她在兰兮小筑。”佑宁恼道。

“哼,只不过是防止夏书女逃跑。一旦襄王战死沙场,夏书女一定会被追封为王后。”念奴冷笑道。

这时,高逢端来信函,我直接夺过去,拂袖而去。

“堇姑娘,去食肆吃碗虾仁阳春面再出城吧。”佑宁背着行李,气喘吁吁地追赶。

“刘珺是不是传过口谕,他不幸战死,我就必须殉葬。”我抢过行李,质问道。

佑宁低着头,犹犹豫豫,嘴巴半张又捂住。顿时,我垂下眼眸,背着包袱,默默前行。那一树树雪花,一点点憔悴,融化成迢迢春水,却将散出的寒气钻入心头,砌成坚硬的冰墙。

黄昏,地上已无积雪,残阳红透半边天。胃里翻腾,才知一整天都未吃过东西。环顾四周,原来早就出了长安城。郊外的荒草,似乎不惧严寒,疯狂地增长,差不多将我和佑宁淹没。

一辆马车飞驰,溅起扑面而来的尘土,停止脚步。“夏姑娘,可否同行?”司马迁掀了一半枣红色帷帐,笑道。

从半开的帷帐中,我瞧见到了一双故作冷漠却又忍不住张望的眼睛,便摇摇头拒绝了司马迁的好意。

“襄王特意派司马迁一起去梁国,堇姑娘路上要是有什么闪失,只怕念奴未嫁就守寡。”佑宁在我耳畔边轻声道。

“找司马迁这个文弱书生帮忙,刘珺脑子还真是进水了。”我小声嘀咕道,极不情愿地爬上马车。进了帷帐,坐在念奴旁边,可念奴挪动一下,与我拉开距离。

“夏姑娘,这里只会吃睡的好像是你。”司马迁笑道,尔后走出了帷帐,坐在车厢外面。

我别过脸去,挂起帷帐,观赏外面的风景。可外面根本没有风景,除了尘土,就是一望无垠的荒草。

“不吃点东西,怎么有体力取悦襄王。”念奴将取悦两字咬得很重,冷冷地道。她从暗红雕花食盒中取出一碗温热的牛肉蛋花粥,递给我。

这碗牛肉蛋花粥,显然是为我准备的。放了葱花,却没有葱白。加了生姜,却在煲好后挑去了生姜。只有和我一起在宣室生活的念奴,才清楚在意我的喜好。

“念奴,为了我,慢慢地原谅刘珺,好吗?”我吃完了牛肉蛋花粥,沉默了一段时间,终于鼓起勇气,道。

“在堇姐姐心中,襄王才是最重要的,对不对?”念奴抬起泪眼,问道。

“那在念奴心中,我和司马迁,谁更重要?”我轻声道。

“念奴不知道……”念奴像只害怕黑夜的小鹿躲进我的怀里,泣道。

“念奴,我属于夏国的。我希望,在离开大汉之前,能够带走一份美好的回忆。”我笑道,再次低头时,念奴蜷缩着身子,合上了眼眸。我给念奴搭上了一件白狐外衣,她那双被秋水洗净的长睫毛,真看不出受了如此多的磨难。她,的确比我坚强。

过一会儿,佑宁和司马迁都进来了,我示意他们动作轻点,别吵醒念奴。

“汲黯私信给子长,会在睢阳城的云来酒家,为我们接风洗尘。”司马迁道。

“云来酒家,是梁国第一商贾金满籯所开。据说金满籯将偏房所生的女儿金多珠,嫁给梁恭王刘买时,大方地送出云来酒家作为嫁妆。”我思索道,又从食盒翻找出两个烤鸡腿,心情大好。

见司马迁一副惊讶的表情,我冷笑道:“还以为我只是襄王卖力的床伴,除了情情爱爱,什么都不懂。”

“夏姑娘误会了,子长是想说,这两只烤鸡腿,是陛下祭天之后所赏赐的。”司马迁压低了音量,道。

鸡腿被我啃了一半,胸口不禁烦闷,想呕吐出来。回想一下祭天时,那些少女投入火堆的情形,浑身冒起冷汗。

“子长也觉得活祭有违人道。”司马迁皱眉道,尔后收拾剩余的鸡腿,扔出马车,并沿路洒上一壶屠苏酒,作为对死者的歉意。

藏蓝的天,长了一棵月牙,像极了弯曲的琴弦。弹一曲辞章,太晚,奏一首相逢,尚早。

essia,从你的新月里,再也没听到对ash的思念。潘教授如是说。但这样真的好吗?明明答应了ash,不会选择使用时间去冲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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