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杀门在洛阳,是江湖中最大的杀手组织,豢养杀手死士无数,很多杀手都是朝廷在各省的鹰犬爪牙,它既做朝廷的生意也接私人的买卖,所以在黑白两道都很吃得开。

夕阳西下,洛阳城门处走来两个年轻男子,均是一脸风霜,似乎赶了很久的路,递了文碟,守门的官兵检查一遍随身带的物品,拿起那把剑的时候似乎有些不满意。

其中一个男子见状赶紧从怀中磨出一锭银子,那官兵接过银子笑了笑就放二人过去了!

不远处有一匹栗色俊马,马上坐着这一个黑衣男子,斗篷遮面,将一切尽收眼底,忽的拉住缰绳,调转马头,朝洛阳城最繁华的地方奔去。

城门处的两个男子,行至一家客栈,脸上均浮现出难得的轻松,今晚他们总算是有张床可以睡觉了!

要了两间房,给了银子,二人上楼,一同进了其中一间。

“小师叔,这洛阳城真是大,比平安镇大多了,比十个平安镇都大!”似乎是为了强调洛阳之大,可又找不到好的词来形容,慢慢才加了那后面半句。

此时的慢慢一身男装,由于连日风餐露宿,她已然黑得不成样子,若是不开口说话,没人能看出她是个姑娘。

毕竟女子行路多有不便,而且还是个武功低微的女子,故而临行前袁悟给她置办了男装。

袁悟将包裹打开,里面的干粮已经吃完,他取出一柄短刀交给慢慢,“这个你拿好,来到洛阳之后,我有我的事要做,不可能时时同你在一处,所以你带着它防个身也好。”

袁悟这番话本意是关心,却用一种冷冷的调子说出来,慢慢发现,离洛阳越近,袁悟的神色越是凝重,如今连说话都变得冷冰冰的。

好似洛阳的天气比别处都要冷。

但慢慢也没有说什么,默默接下短刀,袁悟又将随身带的银子全部交给她。

路过长安的时候,袁悟已经飞鸽传书回神剑山庄,告知慢慢的情况,却至今没有回信。

又交代了一些事后袁悟走出慢慢的房间,走下楼去,让伙计给他们送些吃食和洗澡的热水。

十年了,那个人,那张脸刻在他的脑子里,竟比母亲的那张脸还要清晰。

不出意外的话,今天晚上应该就会有人来找他,他手中的那把剑就如同是召唤他们的神器,在城门前他是故意露的相,为的就是对方自己寻上门来,省去许多麻烦。

在洛阳,在百杀门没有人不认识他母亲叶霜花的这柄长剑,它曾舔过多少人的血,取过多少人的性命,没有人计算过。

十年的时间,物是人非,当这柄长剑重新出现在洛阳城里,搅起的不仅仅是腥风血雨,而将是整个江湖。

……………

子时,天空飘着微雨,雨丝细细的扫在人的脸上,有些凉,又有些痒。

此时袁悟身体的各个感官都极其敏锐,他必须这样敏锐,因为他即将迎来一场鏖战!

他没有在客栈里等,因为慢慢,在客栈里他无法保障这个姑娘的安全,甚至会由于分心而受制于人。

此时洛阳的街上杳无人烟,他连这样小的雨的声音都听得十分清楚,遑论那紧随他而行的脚步,他没有转身,依旧缓缓前行。

乌云已经彻底遮住月亮,一道剑光闪过,袁悟纵身一跃,成功避开这力道十足的一剑,他落在那个人的身后,速度之快,让来人有些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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