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仙镇的一家酒馆外边,一个白衣男子正站在门外,这人身材高瘦,腰杆笔直,如同一根大号的筷子,他一边打量着挂在酒馆门梁上的牌匾,一边嘴里用浓重的口音念念有词:“仙人酒馆,这字写得还可以,就是名字太俗气,将就一哈吧。”说着便迈步走进店里。
酒馆面积不大,客人也不算多,十来张桌子每张桌子都坐着人,但是大部分都只坐着一两个客人。白衣男子也大方得很,径直走到一个他认为最好的位置旁边。
这张桌子只坐了个中年汉子,一脸络腮胡子,从他那粗犷的吃相来看应该是一个比较豪爽且没什么心机的人。他正准备把一大碗酒硬灌进塞满了各种肉的嘴里,这时正好听到一人说话:“这位兄台,不知可否拼个座?”
大汉停了一下,随即更快速的把酒倒进嘴里,然后脸上做出艰难的表情把肉混合着酒吞进了肚里,对着还笔直着腰杆站在桌子旁的白衣青年说到:“兄弟客气了,这里没有人,随便坐。”于是白衣青年很流畅的坐了下来,随后唤来小二点了一叠牛肉和一坛酒,便自顾自的吃起来了。
“这位兄弟听口音倒不是本地人把?”粗狂汉子突然开口问到。
“嗯,小弟是从攀城过来,准备到锦城去,想到这里离锦城也就几日路程了,所以便不急着赶路,到处走走看看,也算一种消遣。”白衣青年答到。
“原来如此,在下赵阔,本地人氏,不知兄台高姓大名?”粗犷汉子道。
“不敢,小弟姓孙,名志成。”白衣青年道。
“原来是孙兄弟,咱们能坐在一个桌上喝酒也是有缘,孙兄弟不是要在这附近游玩一番吗,不知道可是有了好的去处?”
“小弟也正想打听一下,自从我到了这落仙镇之后就多次听人提及镇东不远处的一座山,似乎是和这镇子的名字仿佛,叫落仙山的,山峰陡峭,气势雄伟,百闻不如一见,小弟倒想去见识一番。”
赵阔听后笑了一笑道:“这里是有这么一座山峰,但是想要领略其风采却是有些遗憾了。”
“哦?这又是为何?”孙志成脸露疑惑。
赵阔吃了一大口肉,又喝了一大碗酒,随后用手擦了擦嘴,清了清嗓子,笑眯眯的道:“这落仙山在我们落仙镇可是出了名的,传说中很久以前我们落仙镇东面有一条大河,经常涨大水,把这地里的庄稼淹掉,要知道我们镇子的老百姓可都是指望着这一年的那点收成呀,后来搞得大家都快过不下去了,都准备要搬离这个地方。结果你猜怎么着,这里发生了一件怪事,有一天从天上下来一个仙人,仙人大显神通,竟平地拔起一座高山,将河与整个镇子隔开,后来镇子就越发的繁荣,为了感谢这位仙人,当时的人们便把这座山起名落仙山,镇子也改名为落仙镇。”
孙志成听着不语,脸上表情却明显带着怀疑。
赵阔看到孙志成似有不信,也不气恼,便接着说:“孙兄弟可能觉得这事匪夷所思,这也不怪你,从外面来的人第一次听到这个故事大多都会这般,其实兄弟我也不知道这是真是假,毕竟是老一辈人口口相传的事情,过去那么多年了。不过呀,还有三件事却是你不得不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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