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国的阳春三月依旧寒冷,天上淅淅沥沥的下着小雨。现在的时间已是傍晚,太阳一落山,江边的冷风裹扎着冰凉的雨点,打在人身上格外的不舒服。路上稀疏的行人都裹着薄棉衣厚毛衫,神色匆匆的往家赶。只有几个贪玩的孩子还三五成群叽叽喳喳的在前面疯跑。

沿江边的小路上,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一身迷彩服,背着一个卡其色的军用背包。包里面的东西少说也有六十几斤的分量,但压在他身上却没丝毫影响。牛皮军靴的厚底踩在湿滑的碎石路上,嘎吱吱直响。

冰凉的雨点吹在他古铜色的脸上,就像打在坚硬的花岗岩上。这个像石头一样坚硬的男人,他叫任飞,不过才二十多岁的年纪。但多年的军旅生涯在他脸上刻画了很多本不属于这个年纪的沧桑。

“任飞,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改变不了的事情,不要为难自己。”电话那头的男人苦口婆心,似乎生怕他有什么冲动想不开的。

“我知道了,,,,”任飞慢慢说道,生硬的笑了一下,“我没那么想不开,我们这种人哪有过去不去坎,告诉他们不用担心我,我就是想歇一会。”说完任飞挂了电话,手指一松,电话径自滑落,掉到波涛粼粼的御景湖里。

任飞站在湖边吹着冷风。他是个孤儿,打从记事起就没见过父母的样子,是由一个村里孤苦无子的老头带大的,任飞就管那老头叫爷爷。

老头是个极刚强的汉子,早年跨江打仗时被冲锋枪打断了腿成了瘸子,终生未娶。也正是应了爷爷的遗愿,任飞在考上大学以后就去参军了。

用爷爷的话讲,他们家里祖祖辈辈都是当兵的,他太爷爷当初也是和鬼子拼过刺刀的人。他太爷爷当年在战场学到的西北军刀法---破刀八锋,也就成立了任飞小时候最深刻的记忆。

虽说从小吃够了练刀的苦,可是那一把红缨木刀也让他成了村里的孩子王。长大了进部队以后,任飞这练武的兴趣也没搁下。军体格斗和擒拿术还在全军区大比是获过奖。

要不是因为那件事,他可能一辈子都待在部队里,要不是因为,,,

“吱!”一声急促的刹车声打断了任飞的思绪,回头一看只见一辆鲜红的保时捷正朝路上的那几个孩子撞过去,司机拼命的踩着刹车,可是车的速度太快,马路被雨下的又湿又滑。

车轱辘都抱死了还是刹不住,那几个孩子早就吓得不会动弹,愣生生站在那。任飞想都没想,一个箭步冲刺窜上去,一把把几个孩子推到一边。

“呯!”任飞听到耳边一阵巨响,然后感觉自己眼前一阵天旋地转,然后就不省人事了。

任飞艰难的睁开眼睛,微微转过头打量着周围:“我这是在哪?”

他记得自己似乎是被车给撞了,原以为醒来的时候可能是在医院里,或者是冰冷的马路上,再离奇一点也许是在阴曹地府里。

可眼前这个地方比阴曹地府更诡异,一个矮矮的木寮,躺在床上睁眼就能看见裸露的房梁和房上的茅草。他身下的床铺也铺着竹席子,枕着一个硬邦邦的竹枕。屋里还有个小小的厨房,灶台里还烧着柴火,炉子上架着铜壶。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