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尔,你这个故事编的不错啊!”一个蜡黄脸的瘦子嗓音嘶哑尖利的喊着。这一嗓子,克里森像吓醒了似的。
他环顾四周,这酒馆小的可以,凳子都没多少,不少人就拿着酒站着喝。一个穿的破衣烂衫的游吟诗人,手里没拿琴却着一把短桨,滔滔不绝的讲着什么,说的两个嘴角全是白沫。
克里森心想,看来梅尔就是这个人。
“以隐遁在千面屿之上的英雄之王琼恩·雪诺·伊耿·坦格利安六世的全名起誓,我的故事可都是真的。这是森林之子让我看到的,他们能用鱼梁木上刻的眼睛看到过去的一切事情。他们给我讲故事,太离奇了我也不信啊,他们就用药水擦我的眼睛,让我用鱼梁木看到了夜王攻打临冬城的大战。”
森林之子?夜王?临冬城大战?克里森很难相信这些字眼会从这个破衣烂衫的农民嘴里说出来。
“你是说九百年前的长夜之中的临冬城大战?”克里森问道。
突然整个酒馆安静了下来,聚精会神的听着梅尔讲故事的人群突然齐齐望着克里森。
克里森这才发觉,自己才是整个酒馆里最突兀的存在。他太胖了,在寒冬里也保持住了低头看不见脚的身材。俗话说五年寒冬饿死皇后,这三年的寒冬,克里森可能是现在全君临硕果仅存的最后一个胖子了。
这气氛太尴尬了,此刻克里森觉得自己必须做点什么让这里的市民比那些麻雀友善一些。
他摸到兜里有一枚钱币。有底气了。
“老板,今天所有人的酒钱我付了。”克里森心想,一枚银币付这一晚上的酒钱应该够了。这破酒馆一杯酒才一个大铜子儿。
人群发出欢呼,把桌子敲得震天响。
“老板,再找个腿快的小子,去雄狮门那边,藏红花旅店知道吧,把罗德·塔利爵士叫来,衣服上有健步猎人的章纹。”
此时已天色向晚,克里森深知凭自己的本事,在这跳蚤窝的小街小巷里,非但走出去难,恐怕一出门就得被人拖走杀了熬油。
酒保以合抱之势抱了二十几个木杯进来,那个蜡黄脸的瘦子一脸谄媚的给克里森端过来一杯。
克里森皱着眉头收下了,心想这人脸这么黄,他的肝恐怕跟扔在黄牙脸上的那个一样。
梅尔举杯,“我看这位少爷剑柄的圆头是打开的书,书与剑,想必您一定是赫斯贝恩家族的少爷,祝您的家族和您的土地都丰饶多产!”梅尔顿了一下,“献给赫斯贝恩!”
霍克那帮人要是有这眼力价今天也不至于这么惨。
“献给赫斯贝恩!”人群继续欢呼。
克里森向人群致意,作为维斯特洛第一贵族家的少爷,他其实很少亲自花钱。他没想到钱能这么好使。
克里森心想,幸亏刚才没把这个银币扔霍克脸上让他舔我靴子。哪有现在爽啊,这场面我都感觉我登基了。
等欢呼声减渐弱,克里森说:“你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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