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

老伯年纪挺大,有点耳背,老警官连叫好几次才将人叫住。

这老伯装束怪异,七老八十的人了,还穿着一件年轻人才穿的皮外套,里面一件老年款灰色毛衣,下身是同款毛裤,搭在一起显得不伦不类。

当然警察管不到日常着装上来,促使老警官叫住老伯的罪魁祸首是老伯那件外套上显而易见的血色以及疑似血块的细碎物。

他指指老伯外套肩袖处的痕迹问道:“老大爷,您这是怎么弄的?”

“啊?”老伯不明所以,以为警察问他衣服哪里捡的,颇有些心虚,笑着打哈哈,“诶嘿嘿,这个外套是我捡的,我捡的。”

捡的?

两位警察对视一眼,年轻的问:“我们问的是您身上这些……哪里弄的?”

身为警察,他们一个经验丰富,一个观察敏锐,看见老伯这外套上的痕迹就心知,这些痕迹大致是什么、又是如何弄在衣服上的。

“啊?这些……这些我也不知道,”老伯仔细瞅瞅自己的肩,又将外套脱下来仔细察看,这才发现外套上有些血以及不明块状物,黏在皮质表面,格外恶心,他哪见过这样的?吓得连忙摆手对二位警官说道,“这外套不是我的,我捡过来的时候没仔细看,直接穿上了……”

“说不准我捡过来之前就有,欸陈恭这小伙子,没事吧外**成这样做什么!”

“等等!老大爷,您刚才说什么?”

老伯挠挠头:“……我说这外套我捡来的……”

年轻警察:“不是这句!您说这外套是谁弄的?”

“噢,陈恭啊!我这外套是从他家……地下仓库捡出来的,之前他还穿身上呢!”老伯眯着眼,全然不知道自己所说的话,将会将一个杀人犯送入监狱甚至地狱。

年轻警官有些激动,如果这些痕迹经检验是属于死者的,那么陈恭就是有十八张嘴都洗不清!他看向老警官。

老警官明白他的意思,对这位有些激进的后辈十分无奈,但也明白这件外套的重要性,便跟老伯说明情况,将外套装入袋子带回警局。

事情至此便明朗起来,外套上的痕迹经检验是死者身上掉落的皮肤血肉,并且是死后蹭掉的。警方据此判定死者男友陈某为杀害死者的第一嫌疑犯。

在将陈某带回警局的路上,警车遭遇连环车祸,神奇的是,警车上连同嫌疑犯在内的四人中,只有陈某一人受重伤,其余三位只有一点轻伤。

而陈某当时是坐在后座中间,左右各坐一位警察。

或许是天道好轮回罢。

在陈某从重症监护室出来之后,警方又查到陈某的车子曾在发现尸体当天凌晨开往郊外,当时恰好有位行为艺术家在录影,拍到车牌号及行车方向。

嫌疑人的邻居提供口供,言明两个半月前曾听到陈某房子里传出女人的呼喊,但是很快就消失了。

线索不出现则已,一出现就跟拔萝卜似的一拉一大串,什么根根节节的都争先恐后地冒了出来。

“很不巧,陈先生。目前我们掌握的所有证据都指向您,关键性证据也就是您的那件外套上的鉴定结果表明,您在尸体被发现前接触过尸体,却不报警反而抛尸荒野,据此我们认定您是杀人凶手。”

“至于作案动机,我们调查到您在与死者结婚前夕被发现出轨,可能是恼羞成怒杀人。”

“当然,不管是什么动机,都改变不了您杀人的事实,说得再好听的借口,都无法粉饰您犯罪的行为。”

“您……认吗?”

“……”

“不认也没关系,我们还有……”

“认……我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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