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秀在走向殷姮的短短一路上,心里已经转了无数个念头。

她知道,自己已经错了一次,利刃都悬在了脑门上,生死只在公主一念之间。偏偏她压根就想不到,自己还能为公主做什么。

将雷家献给公主吗?

且不说她能不能做到,就算排除万难将雷家彻底弄到手,公主难道就能看得上?

大滴的汗珠自杨秀额头滚落,险些将她的妆弄花,而她的衣衫也被冷汗浸透,看上去不雅极了,却没人敢笑,甚至没人发现。

因为所有人都低着头,不敢直视公主容光。

杨秀也低眉敛目,却敏锐地注意到,公主的鞋子没有沾任何尘土。

若说在安车上,一尘不染是寻常,可公主已经下了车,踩到了地面,此处又距离矿洞很近,风中都飘散着沙尘,公主的衣衫鞋履为何却整洁如新?

杨秀紧张到已经开始胡思乱想,靠这些细节分散注意力,却不知,殷姮这是为了不糟蹋衣服,习惯了用“风”之巫力包裹全身,反正就当锻炼微操能力了。

这样一来,外衣压根不用洗,反正一点灰尘都没沾。

否则,殷姮根本没办法把织室的大部分织娘都派出去改进提花机,每天都只能忙着给她做衣服。

安南县可不比王宫,处处整洁干净,许多地方都是尘土乃至泥沙。而殷姮的衣服一旦沾上泥巴,基本上就废了。

没办法,谁让她的衣服件件都是大裙摆,最短都要拖到地面呢?

这是礼制,殷姮没办法改,只能尽量让衣服保持干净,以节约人力。

标宛子为此偷偷哭过不止一回,认为殷姮真是太委屈,太可怜了。

虽然殷姮完全不觉得衣服多穿几次有什么问题,可没办法,谁让宫中贵人的衣服,基本上都是穿一次就直接换的呢?

他们倒也不是故意奢侈到这份上,主要是以现在的染布技术,衣服往往洗一次就会严重褪色,不再鲜亮,对王公贵族来说,自然不能再穿,丢不起那个人。

这也是殷姮觉得樊郡豪强奢侈的原因之一。

殷姮穿曳地长裙,那是没办法,按照公主的规格,衣服就得这样。若她乱改,自己未必有事,身边的人铁定倒霉。

如此情况下,她尚且知道可惜布料,而樊郡豪强呢?

要知道,就连柳合去河堤的时候,有时候都不穿官服,短打加草鞋就这么去了。下河嘛,双腿要在泥里趟,当然不能把衣服毁了。不是败不起家,只是没必要。

人家封疆大吏尚且如此,你们樊郡倒好,就连两三百石的小官,翻山越岭还穿深衣皮靴?一天毁一套衣服?

没错,你们有钱,爱怎么糟蹋就怎么糟蹋,别人没资格管。

问题是,这钱是你们自食其力赚的吗?这是人家矿工们的买命钱!也是你们走私换来的钱!

殷姮之所以让千石到六百石的官员,即樊郡的郡守、县令等,乃至他们的细君全都跟着自己进矿洞,并非容尚所想的那样,为了立威。

她纯粹是想给这群父母官们一个机会,让他们体验一下,供养他们奢靡生活的矿工过得是什么暗无天日,朝不保夕的苦日子。

哪怕其中一两个有所触动、反思,稍微抬抬手,让矿工的日子好过哪怕只有那么一丁点,她也能记下此人的名字。

等到殷长嬴收拾樊郡豪强的时候,殷姮还能提一笔,求个情。

毕竟,这样的人,就算没有才干,至少有几分基本的品德和良心,尚存一丝人性未泯。三九999z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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