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之下,被灯红酒绿所围绕。一场百万人的露天演唱会吸引着人们的眼球。
男人们用身材腹肌证明一切,女人们用曼妙的舞姿吸引眼球。
“Mani,看到没有,这才是人生的快乐,青春至上,快乐至上,狂欢至上,”跟随着欢快的音乐,女孩快乐的狂欢着。
一曼受不了这种喧嚣的环境,匆匆嘱咐了她几句便闪到了洗手间。不料出来的时候没注意撞到了人,“Sorry,sorry,”一曼连忙低下头道歉。
“It’s nothing,are yht?”一道温柔的声线在她耳边响起。她匆忙抬起了头,温柔的目光撞进她的视线,不仅是温柔,甚至,装满了星星。
说不上来的熟悉感缠绕在她心间,但又说不上来在哪见过。不过礼貌战胜了她内心的好奇,站起来微笑了一下便出去了。
她继续回到了刚才令她心生不适的地方,可能是她自己太敏感了,每次一碰到这种场合总是各种不舒服。语珊一开始还总嘲笑她说这是一种病,美其名曰“恐男症”。
她绕着整片会场走了一圈,但是没有看到语珊的踪迹。她犹豫了一会儿,内心笃定地朝着后台走去。
得嘞,感情就她还在担心她亲爱的闺蜜在异国他乡会发生什么不测,结果是人家和自家爱豆已经打成一片了,随手拿起桌子上已经调制好的酒,单手环胸,大有一副看着她造作的表情。
她是Mani,全名李一曼,而此刻在她前面咋咋呼呼的女生则是她的闺蜜,名叫金语珊,换句话说,也是她在异国他乡唯一的依靠。
可能是突然想起来自己忘了什么人,语珊回头瞅了一眼,果不其然,望见了一曼小姐姐曼妙的身姿,当然,不可忽视的还有她一脸戏谑的表情。
强装镇定,踩着十厘米的恨天高“咬牙切齿”地走向她的闺蜜。此刻她内心OS:我的天呐,什么时候不出现偏偏这个时候出现,这可是好不容易才得到的和爱豆说话的机会。
但是好歹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脸上当然一点表现都没有。但是看在一曼眼里可就是另外一副面孔了。意料之中,一曼小姐姐笑得更欢了。
若无其事地走到她面前,一脸假笑地看着她“我刚刚认识了一个朋友,要不要一起认识一下?他也是中国人。”
一曼似有似无地朝着她身后的背影看了一眼,眼里的戏谑简直掩盖不住。“好啊,”假装很不情愿地说,她心里当然清楚,要不是她不在乎形象,像个电灯泡似的站在后面,她指不定啥时候才能发现她呢。不过,换句话说,她也是太无聊了,这要搁在平时,才没有那个美国时间陪她玩呢,她不介意本人做电灯泡,可自己还担心费电呢。
慢慢走到他的身后,眼神戏谑地盯着金语珊,而嘴里吐出的话却是对着一个男人,“你好,Clap,久仰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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