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晚上,云柒几乎熬了个通宵,用墙角的布料给自己做了一套棉麻的长裙。
深秋的季节有些冷,她特意把裙摆做成了双层,裙摆位置用深色边角布料点缀了些抽象派的图案。
她还把牛仔外套套在了外边,头发不再扎马尾,而是随意挽了个丸子头。
这哪里还是八十年代女孩子该有的模样啊,妥妥的现代流行森女风经典款,就连脚上那双灯芯绒的黑色布鞋,配上去也毫无违和感。
方译拿着两个热腾腾的馒头出现在门口的时候,看到屋内的云柒,眼睛都看直了。
就是当初在省城上大学,班上的女同学都是城里姑娘,也没见谁穿过这样特立独行的衣服。
但是,好看,真的很好看。
“这裙子,是你用那块布做的?”
云柒还转了一个圈,轻柔地亚麻面料加上百褶的裙摆,一下飞成了好大一个圆,就如一翩翩仙子一般。
“怎么样,好看吗?”
方译竟然不好意思夸人了。
把手里的馒头稀饭放在桌子上,装作目不斜视,一本正经的样子。
“赶快把饭吃了,我听说郑厂长昨天半夜回来的,吃完后我们赶快去找他,我怕晚了他又出门去了。”
云柒一听,哪里还有功夫坐下来吃饭,抓起桌子上的一个白面馒头,边走边啃。
“走吧,我们现在就去。”
那豪爽的步伐,甚至比方译走得还快。
云柒的形象,再次在方译的心目中颠覆了,刚刚看她穿上裙子的模样,就是一标准的小淑女,好像说话声音大了一点都会惊到她似的,而现在风风火火的样子,纯粹就是一女汉子啊。
不过这纯真豪爽的样子,属实有些可爱,方译跟在后边,就那样看着,嘴角不自觉勾起一抹笑容来。
方译和云柒是在职工食堂里找到的郑东海,出乎意料的,和郑东海坐在那一起吃饭的人,竟然是李久祥。
李久祥一眼就认了出来云柒旁边站着的小伙子,是当日那个帮过他的年轻记者,内心里充满感激,再加上方译以龙小川的笔名发表在龙阳日报上的文章,他更是对这年轻人的胆识敬佩有加。
李久祥直接站了起来,激动地握住了方译的手。
“小伙子,谢谢你啊,你和云丫头这次可是帮了我大忙了。”
郑厂长已经听李久祥说起过小渔村的事,虽然还没见过云柒,也对他们当时的举动有些佩服,他没想到这样年轻的两个人,有勇有谋。
“来来来,别站着了,都坐下说话。”
原来,李久祥是昨天晚上找到的郑东海,听朋友说起,在一家小酒馆遇到郑东海一个人在那喝闷酒,见朱美美的脚已无大碍,他把她安排在招待所休息之后,便找了过去。
当初,郑东海曾和李久祥联系过,想让他销售他们厂生产的布料,因为近两年来,李久祥长期在沿海和内地一带跑生意,人脉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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