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深吸口气,定了定心,慢慢地走过去。我想着走近以后,他自然而然会扭过脸来看我,我就顺势给他个苏妮的招牌式狗血小清新笑容,自我介绍一下,彼此认识,往后的日子,请多关照。
我真的需要特别多的关照。
可惜事情并没有像我想的那样发展,走近了,离得只差半米路了,那男人也没扭脸看我一眼,仍旧一动不动像座雕塑样盯着尸体看,仿佛想从尸体那两只掉出眼眶的眼球里看出凶手是谁似的。
我没觉得恼怒,因为专注是项好品质,不是每个人都有的。
嗯,恰好我也有这项优秀品质。
我不再理会那人,自顾自走到尸体侧前面,蹲下身仔细看,同时调动起全身的细胞去感知,我几乎能体会到凶手下刀时全身抖得几乎不能自持,第一刀下去的时候,不得不两手握刀柄并闭住眼睛。那一路刀口歪歪斜斜乱七八糟,加上撕拉硬扯,简直不能入目。
我终于知道空气里面这种绝对不协调的怪异感是怎么来的了。
是愤怒与胆怯两种情绪冲撞形成的。
这是个胆小如鼠的人犯下的凶残谋杀案。
我得再看看来去的脚印,以确定绝对就是这么回事,于是猛地站起身我忘了我屁股上还有伤,起身太猛,股骨大痛,立刻重心不稳要摔去,好在后面伸出一只强有力的手,瞬间把我扯住,跟提溜小鸡似的把我提溜到离尸体远点的地方以免我破坏现场。
我摸着痛处转身跟那男人道谢,笑得龇牙咧嘴很是难看。
后来我老是想,如果真有时光旅行这回事情,我无论如何要穿越回去把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场景改写一下,首先不能在如此血腥的命案现场,其次我绝对不要这么狼狈。
那男人两只眼睛定定地看着我,满脸的沧桑和皱纹。
我道着谢把身体站稳,尴尬地笑笑,来不及跟他多说什么,赶紧又走回到水泥路边,沿凶手留下的脚步,把自己置入当时的情境里面,重新把命案过程走了一遍:先把被害人背到树下,将他绑好,开膛破肚弄死,然后仓惶逃跑,逃得非常失措,好像大梦初醒般完全没了主张,路都来不及认,从这个方向来的,却慌不择路往另一个方向跑了,逃跑过程中摔倒两次还遗落凶器。
我循着脚印走到刚才那片杂草丛前面,问正在勘查的一个警察:“凶手的脚印从草丛中出去以后又往哪里去了?”
他抬手给我指,说:“跑回那边水泥路上去了。”
我问:“然后呢?然后又到哪里去了?”
他缓缓摇头,说:“那条水泥路连结乾州市和西边几个乡镇许多村子,来往车辆不少,脚印早被遮盖掉了。”
单从这件案子看,我稍微有点能理解凶手这些矛盾又混乱的情绪和行为,凶手恨树底下那个人,残忍地把他杀死,然后很害怕,慌里慌张逃走。这里面虽然还有问题,但不是特别严重,符合某类人的行为逻辑。
可它不符合一个连环凶手的行为逻辑啊,哪有一个连环凶手在前面杀死过两个人以后,还这么胆小的?
这不科学。
那么,这三桩案子并不是连环凶杀?而是各自独立的?一个月时间里面四桩独立发生的凶杀案,还全都是恶性的,这可能吗?
怎么想都不可能。
我第一次感觉到如此深重又如此真切的束手无策,三叉神经很痛,整个精神都有点萎靡沮丧。这三桩案子里所有的情况表面上看去都很正常,可搁一块儿想又完全不正常,我想不出合理的解释。
回到树下,那陌生男人还以刚才的姿势两手交抱两腿微分像棵白杨似的笔直挺拔站在那里,不过这次听见我的脚步声以后他转过脸来面向我了,拉开满脸的菊花褶子冲我微微一笑,我就听见自己心里有个声音笑起来,嗬,好英俊的一条沙皮狗。
他向我伸出右手,作了三个字的自我介绍:谭仲夏。
我伸过手去给他握,礼貌而矜持:苏妮。
互道完名字以后,谭仲夏神情平静地看着我,右边唇角微微扬起,露出一抹饶有深意的笑容。
他鼻翼两侧的法令纹深得像刀斧劈出来的一样,眼窝深陷,鼻梁高挺,有几分少数民族的相。
这男人,不可否认是好看的,特别是身材,高而壮,简直虎背熊腰,却完全不显笨拙,一身肌肉在黑色高领毛衣里呼之欲出,一看就是千斤力气很能打的那种。
我想,老天在创造他的时候,必定是当件艺术品在弄,精心得很。
唯点睛那笔差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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