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大伟颓然的用食指将即将熄灭的烟蒂按在了玻璃茶几上,又用大拇指搓了搓食指上的烟灰,口中幽幽的吟诵着李白的《长干行》。

“黎书,所有人都羡慕‘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的两小无猜,但是却忽略了姻缘的前提是郎情妾意。其实我一直觉得我爸妈的相敬如宾中夹杂着生疏和距离感,在一个大院中一起长大的两个人,各自离家求学,若干年之后,重逢且互诉衷肠,听起来的确不错。可是这些都是旁人为了了却自己的遗憾而通过他们看到的表象杜撰出来的故事。他们的结合只不过是在‘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适婚年龄,在众多的人选中,选择了两看不厌且外部条件最匹配的那个人。或许有人觉得我矫情,认为婚姻不就是那样,在想安定的时候,遇见那个最合适的人。其实不然,是你遇不到那个令你魂牵梦绕的人才会退而求其次选择一个所谓的合适的人。黎书,我不想像我哥一样,为了所谓的前途和门当户对,放弃自己喜欢的女生。”姜大伟抬起头,一双期盼的眼睛死死的盯着沈黎书。

沈黎书抿了一下嘴唇,想起前几日,他火急火燎的赶到医院,在手术室门口的长廊前坐立不安。

他焦急地在医院空旷的长廊里来回的踱着步,时不时的抬起头看一眼手术室门外的指示灯。偶尔从手术室走出一两个医生或者护士却无暇顾及他。

沈黎书抱着苏瑾和的外套靠在手术室的门外,突然整个走廊里响起悦耳的手机铃声,门外等候的家属,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所有的目光都锁定在了沈黎书的身上。

沈黎书从苏瑾和的外套口袋中掏出手机,刚要接通,对方却挂断了。他习惯性的收回手机却看见屏幕上那张熟悉的面孔。

那张屏保是从沈黎书发在朋友圈的一张师门集体合照中抠出来的。那一瞬间,沈黎书的心仿佛被针狠狠的扎了一下。

醒来的苏瑾和看着站在窗前,双手背在身后,握着手机的双手骨节分明的沈黎书,气息微弱的唤道:“小哥,对不起。”

沈黎书慌忙的转过身来,低头伏在她的身侧,满眼心疼的捋着额前的碎发:“瑾和,你很喜欢大伟吗?”

苏瑾和的麻药还没有完全消散,她艰难的点点头又迷迷糊糊的说道:“喜欢,但是如果小哥不喜欢,我就不喜欢。”

沈黎书眼眶有些湿润,这些年的苏瑾和就像是他的一个跟屁虫。

沈黎书七岁那年,年仅两岁的苏瑾和被母亲抱回了家,他听大哥说,“舅舅和舅妈不在了,以后瑾和要和我们一起生活。”

起初的沈黎书甚是反感,已经接近成年的大哥和自小乖巧懂事的二哥都在刻意的宠溺着这个新来的妹妹,大哥的肩膀不在是他的专属坐骑,二哥的睡前故事也不再是讲给他一个人听,纵使他如此的厌恶,可是灵动可爱的苏瑾和总是喜欢牵着他的手,糯糯的叫一声“小哥”。

直到某天,去厨房寻觅食物的沈黎书在推开房门时,看见肩膀抖动的母亲,在听见动静后,用手臂胡乱的轻抚了一下脸颊,转过身来,强颜欢笑道:“黎书,你饿了吗?”

沈黎书懵懂的摇摇头,看着眼中泛着泪花的母亲,有点怔住了。

晚上,他躺在被窝,望着天花板,陷入了他人生中第一次对于“死”的思考。

半夜,他辗转反侧,烦躁的睡不着,一旁的二哥,轻轻的捅了一下他,问道:“黎书,你怎么了?”

“二哥,什么是不在了?”

“不在了就是死掉了,是人们不愿意用‘死’这个过于悲伤且残忍的字眼来表达天人永隔。”

“那什么又是‘死’呢?”沈黎书仿佛又坠入了更深的迷雾中。

“那黎书最喜欢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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