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荏苒,又过去了一周时间。

林飞的生活似乎陷入了一种悠闲的循环。他每天慵懒地在旅馆内度过,早晨的闹钟对于他来说更像是个摆设,他总是在临近中午时分才悠悠转醒。

九十年代的魔都,繁华而充满魅力,林飞虽然大部分时间都宅在旅馆,但偶尔的外出总能让他发现新的惊喜。

街上的饭馆林立,每家都有自己独特的招牌菜和风味。林飞尤其喜欢去一家老字号的小馆子,那里的红烧肉肥而不腻,入口即化,汤汁浓郁,是他每次必点的佳肴。

“唉!整天大鱼大肉的日子,实在让人有些厌倦,不如,找个事做?”

林飞放下手中的红烧猪蹄,拍了拍肚子上的赘肉,脑海中又浮现起汪明珠那张秀丽的脸蛋来。

“啧啧啧!要是今晚能够和汪小姐春宵一刻,那也不枉此生了!”

都说温饱思淫欲,这话是不错的,林飞此时吃饱喝足,又开始想入非非了。

“不如,去舞厅转转,说不定能勾搭到小妹妹?”

说走就走,林飞拿起手帕擦了擦脸,走出饭馆,在街上三转两砖,绕过几道胡同,进入了一家舞厅。

舞厅的装饰非常华丽,灯光昏暗而柔和,许多身穿喇叭裤的年轻人在音乐的伴奏下跳着迪斯科,水晶吊灯和霓虹灯交织在一起,散发出五彩斑斓的光芒,为舞厅增添了动感和活力。

激昂的迪斯科音乐在空气中弥漫,在舞厅的角落里,三三两两站着数位年轻人,有喝酒的,有说胡话的,也有抱在一起热吻的。

“哟!不错,那女子长得好别致!”

林飞品味着手中的美酒,目光被一位独特的女子吸引。

她身着长裙,皮肤白哲,面容秀美,眼神深邃而明亮。林飞放下酒杯,鼓足勇气向她走去。

“小姐,能否请你跳支舞?”林飞微笑着伸出手,邀请道。

女子抬起头,一双明亮的眼睛打量着林飞,她的嘴角勾起一丝微笑,回答道:“当然可以。”

随着音乐的节奏,两人步入舞池,他们的舞步轻盈而协调,瞬间吸引了许多人。

林飞那女子的脸挨得很近,她身上有一股淡淡水仙花的香味。

“我叫林飞,敢问小姐芳名?”

女子嫣然一笑,道:“我叫柳诗诗,很高兴见到你。”

“柳诗诗?这名字有些耳熟。”

“咦?你听说过我吗?我是魔都音乐学院的,你是不是也在那边住?”

“哦,原来如此!”林飞恍然大悟,脸上露出了一丝惊喜。

“难怪我觉得你的名字如此耳熟,原来你是魔都音乐学院的才女。我虽不住在那边,但对音乐学院也是有所耳闻,那里的学生都是音乐界的佼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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