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媚儿一个人在河边洗头,旁边半蹲着嬉皮笑脸的赵王,如果吐舌头的话,分明就是条哈巴狗。

“我数到三,你马上给我滚,消失,再让我见到你,打断你的腿”胡媚儿呵斥道。

本应该在王城里的赵王,此刻却是半跪地上,一副惹人厌的嬉皮笑脸模样讨好道:“媚儿,我的心肝宝贝,大半夜的你怎么一个人跑到这荒无人烟的野河边洗头,如果不是我求三公子几十遍,打死也不会相信你在这里,以前的你可不是这样的,温柔,轻声细语,看一眼就勾魂夺魄!再瞧现在的你,冷冰冰不说话,可一旦说出话来却是想要人的命。”

胡媚儿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轻声细语道:“你不知道我是狐狸精吗?夜半时分在河边宽衣解带,无非就是为了勾引那些路过的男人,待他意乱情迷,无法自持的时候,吸干他一身的精血,等吸足九百九十九个男人,便能真正的脱体化形,修成大妖,这个答案你还满意吗?”

赵王本能的往后退了几步,因为胡媚儿在说话的同时,脸上长出细密的红毛,身后也露出一截尾巴,很明显的,这是胡媚儿故意显出本体,想借此吓退对方。赵王在短暂的慌乱过后却是呆呆的看着半人半妖的胡媚儿痴了,喃喃自语道:“就算是变成妖怪依然还是那么美,哪些个凡人村妇,庸脂俗粉又怎么会及得上你的万分之一,本王决定了!从今往后,只要我还活着,我的余生只会爱一个人,那就是你胡媚儿”

胡媚儿淡淡的笑了,这些个男人忽悠女人的甜言蜜语口水话,她听得还不够多吗?不耐烦的说道:“随便你,爱怎样就怎样吧!好心提醒你一句,保重身体,希望我跟主人从中原城回来的时候,还能看见你活着,现在你可以滚了。”

荒无人烟的旷野中,月光洒落下来,就只有赵王孤单一个人的影子,黑夜中一队骑兵由远及近,因为马蹄上裹着厚厚的皮革之类的缘故,悄无声息已至近前,赵勇大将军当先下马拜道:“王上该回宫了,车驾禁卫军在不远处恭候。”

赵王望月自哀道:“以前是做母亲的傀儡,现在依然是,只不过换个主人罢啦!赵王。。呵呵!什么时候才能做赵王。”

赵勇大将军半跪地上,态度依旧是那么的恭敬,和以往的他比起来,多了一股由内而外的自信,眼光炯炯有神,掷地有声:“不!你一直都是赵王,但黑骑军只听命于三公子”

赵王撇撇嘴,想说什么欲言又止,神情是那么的萧索落寞,大队人马往城门方向而去,赵勇大将军尾随其后,回头看了看,随后吩咐道:“传令下去,整队回城,不许任何人逗留。

黑夜中的另一个方向,胡媚儿依旧在河边的顽石上半躺着不动,青罗衣衫半解,纤细腰身,修长双腿,抹着血红色的指甲,肌肤在月光照耀下泛着浅浅的冷光,充满说不出的诡异和无尽的诱惑。

胡媚手拿白骨梳,捋着丝丝长发,似是自言自语,又好像是在对着面前的空气说道:“人世间的男子看到我都一个德性,满脑子想着发泄满足,想着怎么把我关起来占为己有,然后他们都死了,因为我满足了他们的愿望,吸干他们的血,把他们化做我身体的一部份,永远永远的与我合为一体。再后来我遇见三公子,他看我的眼神冷漠蔑视,感觉就像在看条狗一样,让我有一种赤条条暴露在阳光下的无助害怕;再来就是你...看我的眼神很复杂很奇怪,充满那种疯狂贪婪的情爱欲望,与此同时似乎又有一种本能的害怕,不敢接近我,又想看到我;不管前者还是后者,都让我有过的挫败感,有时候我在想,这俩人或许脑子坏掉了不正常,再后来细细一想倒也释然,也对!一个半人,一个半妖,都不是正常人。”

月光中闪现出一团鲜红的身影,脸色惨白的丰神玉出现在胡媚儿近前,要论妖艳惊叹的程度,恐怕没人及得上丰神玉,因为少有人会穿一身飘逸的红衣,尤其是一个男人,穿的还是那种宽袍大袖长摆的束腰襦裙。果然!丰神玉还是一如此前的不敢看胡媚儿,眼睛笔直的望着前方,唇齿间斟酌着说道:“一个虚弱的凡人,想要他死,只在我心念一动间,即便他是赵王,终究不过是条狗罢了。”

两人的对话似乎没在一条线上,她是在嬉笑嘲讽,自哀自叹!;而他想的是要不要杀人。胡媚儿停下手中的梳子,转过头,脸上带着好奇,静静看着丰神玉,眼睛如一汪清水,似是要照出丰神玉内心深处的不为人知。月光就在这种静默中,也不知道过去多久,胡媚儿嘟嘴长吐一口气,随后道:“主人说了,只要我主动一点想办法勾引你,你肯定会出现;主人说了,既然你与我们站在同一阵线,在我们去中原城这段时间,希望你能暗中观察齐楚的局势发展,尤其是赵王;主人说了,如果赵国有突发的事情,希望你能出手,暗中帮助大将军赵勇。”

丰神玉长叹一声道:“全都是主人说的,难道你自己就没有什么想要问我的?”

胡媚儿依旧摆着那个诱人的斜躺姿势,不为所动,然而只有她自己再清楚不过,打从丰神玉出现的那一刻,她心跳开始加速,脸上烧得历害,好在晚上光线太暗,不走上前来细看,没人能发现,这对于胡媚儿来说也是从未有过之事,自打能化成人形开始,也曾有过短暂的美好时光,然而之后便亲眼目睹了这人世间种种的丑恶贪婪,但凡有点权势和钱财的男人,都会视女人为禁脔,将她们如笼中雀一般圈养,肆意玩弄,也就在那一刻,胡媚儿开始憎恶这世间的所有人,也将他们视作血食,之后再未有过一丝一毫的情感怜惜,对于三公子是从害怕到敬畏,独有丰神玉,却是在胡媚儿见到的第一眼开始,心生涟漪,也不知为什么渐渐生出一种小鹿乱撞般的情愫,时间在沉默中过去,就在胡媚儿该说些什么的时候。丰神玉清了清嗓子,慎重说道:“那武道盟主虽不如剑神那般,主杀伐,剑气纵横,然而其炼体早已跨越大成顶峰之境,一身金刚不坏功法,这世间恐怕还无人能伤他性命;论谋略才智和野心,也远胜当年的剑神,可以预见,当今之天下,早晚会是他的囊中之物;也可以预见,尔等此次中原之行,将会是凶险万分”

这也算是好意提醒,听着这番话,胡媚儿心里还是暧的,可并没有接他的话茬,脸上却是莫名有了笑容道:“你想不想知道我家主人是如何评论你这个人和穿着打扮的?他说你外表是男人,实则内在是女人,也正因如此,穿着打扮才会变成这种不男不女,不伦不类的样子。”丰神玉并没有因为听到此话而恼怒,他似乎想说点什么,却又没开口,两人间的这一段对话便就这么的戛然而止。

齐赵交界,又名浊河,早先为晋之版图,然历经战乱,已不复存在,顺流而下不出半月便至入海口,若要是沿河而上的话,则是无路可循,因其常年水患,四方亡泽,致沙土淤积,其中高低错落,到处可见大小小的水洼,看似沙土夹杂浅得很,实则暗坑涌道遍布,深不见底,经年累月下来,沿岸杂草植被丛生,毒蛇猛兽藏匿其中,再往前则是茫茫无际一片浑浊水面,这使得船不能行,车不能载,成为千里荒无人烟的滩涂险地。

然而这一切对三公子来说算不得什么,白天烈日炎炎,光线刺目,就随便找个地方,这一坐就是一整天;胡媚儿则会显出本体,躲进杂草茂盛的遮蔽处,同样也是躺一天,毕竟嘛!皮毛动物似乎都这样,喜欢钻犄角旮旯;这当中唯有狗蛋精力旺盛,疯狗一般四处乱窜,挥洒着他用不完的精力。太阳落山,三公子睁开眼,努力看着天上星尘辨别方位,这要是从齐国出发到还好说,怎么也有一条商旅走惯的路线,但现在却是从赵国起程,这片滩涂又过不去,那只能沿河而上,可在穿过大片无人烟的苦寒之地后,便没了方向,他顺手从怀中掏出块脏兮兮,皱巴巴的兽皮来,模糊能看得出来是山河图,其上的大方位标记,最早可追溯到大禹勘水图,到近百年前的大周又做过一次较细致的勘划,然时过境迁,到得现在只能是参照旧古之名来辨别方位。

半夜时分,月明星稀万般寂静,没来由的刮起一阵阴风,吓得草丛中的鸟兽四散,狗蛋四肢着地,如野狼般的在滩涂上狂奔不停,带起阵阵飞溅的泥沙,其身后是如影随形的胡媚儿,幻化出十七八花季少女的模样,只见她身下微动,脚尖轻轻一点,身似随风飘荡的树叶,领头在前的便是三公子,紧闭双眼,每一步脚下都会激荡起一阵凛冽的寒风来。

幽冥曾有言道:“御风之术分几等,古时相传,仙人架金风,日行千里;次之便是地仙,御万物之风,怎么也得日行五百里;山精野怪驾的是妖风,黄沙滚滚,遮天蔽日,看似疾驰,实则不过百里,胡媚儿当属此列,但她能收敛妖气,悄无声息间飘然而行,算不得好,却也是独树一帜;鬼物驾的是阴风,寒气阵阵,也能日行几百里,但却最惧阳光,且离不开地面,只能是夜间贴地而行,三公子便属此列,虽能悟得此法,奈何水平太差,勉强算是追风而行。”

至于狗蛋,幽冥只能是摇头叹气的份,明明是夺天地造化,绝无仅有的先天完美之资,可惜脑袋是个榆木疙瘩,不管做什么都是凭着野兽般的本能和蛮力,幽冥曾当着面讥笑三人,是他收过的弟子当中最差的一批,而三公子是最差的一个,肯定他的资质和天赋,与此同时也指出三公子身上的诸多臭毛病,沾沾自喜,心性不定,软弱胆小,最致命的缺点是完全没有毅力,不管做什么都一学就会,学完就废。当然!幽冥前后也就收过两波弟子,总的来说也没多少可比性。

沿途之上,倒也有几个座落在地势高处的村落,可惜连个人影都没看到,另外还有一处集镇,走近看断墙残瓦,看情形应该是荒废许多岁月,天灾尚有一线生机,但在战乱的年代,人祸才是毁灭性的,要么被抓去充兵役;不然就是被迫入土匪窝,最终的结局都是乱刀之下的亡魂,还有一种死法是活活被饿死,因为活着的人都跑光了,民不聊生,大片田地荒芜,哪还有吃的给你?尤其是两国交界地,千里无人烟,三公子这一路走下来,大抵都是这样,不由得心生绝望,当今之世,这天下间哪还有一块平静安宁的土地?

又是几天夜里的赶路,沿河蜿蜒而上,经过几处水道阻塞,黄沙淤积的浅滩后,地势拔高,四周开始出现稀疏的山林,就在这期间,远处出现一拨人,似乎是在偷偷观望,三公子一门心思研究驱阴风的法门,没有过多理会,依旧是昼伏夜出,自顾自的赶路,可这些人越不搭理他,靠得越来越近,到了某天傍晚时分,有五六人骑着高头大马,肩扛长刀,从树林中挥鞭而过,颇有些耀武杨威的阵仗,三公子不得不拉着狗蛋,以防止他忍不住冲上去,这并非是怕了,而是想等着看看这帮人究竟想干什么?

时间很快又过去一晚,天亮时分,离河岸不远处,一片平坦开阔的稀树林,一个身穿短打劲装,头裹文生巾,书生模样打扮的公子哥坐在树下闭目养神,身旁服侍他的是一个俊俏得不得了的美人儿,还有一个长得黑瘦矮小,挽着两瓣朝天髻的书童来回忙活,似乎是打算生火,地上则放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包袱,其中裹得不太严实的一角,露出些许金银细软。这一天终于是等到了,在三公子有意露财示弱的一番引导下,最重要的是挑了个打劫的好地方,这帮人终于是按奈不住从树林中跳将出来,围了个严严实实。再来看这些个拦路打劫的山贼,个个面黄肌瘦,这其中偶而有几个持刀的,然大多数都是手握棍棒,甚至有扛锄头的,聚众而来,看似气势汹汹;再看不远处,那几个嚣张得不得了,肩扛大刀的马匪,正死死盯着这边。

嘿嘿!呆会也不知道是谁打劫谁?...三公子冷笑,说到底只不过是一群乱民流寇临时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而以。他心里可清楚得很,对方看似人多势众,个个凶恶万分,实则只要动手打翻几个,这些人便会惊得作鸟兽散,霎时之间跑得干干净净。

“此山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钱,还有那个小娘子”话说山贼中走出一人来,看样子是带头的首领,大声喝出这几句道上通用开场白,听得出来,结尾那句是临时加上去的。

“打劫是吧?”三公子顺口接道,本想脸上挤出个笑容,可奈何憋半天,脸上还是目无表情。紧接着三公子慢悠悠站起身,习惯性往身后掏折扇,一伸手才发现,自己什么都没带,身上唯一的武器只有那枚金蛇锥。

“道上规矩我懂,只图财不害命,这样吧!我看诸位都是些破落户,身上估计也不会有银钱,你们只需留下些吃食,山中的野味也可以,有酒就再好不过,本公子看情形,说不定一个心情好,放你们走也是可以的”三公子生怕他们听不清楚,慢吞吞一个字一个字说道。

“额?...”山贼们都听懵了,站出来喊话的那家伙一脸的迷惑,手抓着光秃秃的后脑勺,我没听错吧?眼前这个看起来弱不禁风的公了哥居然反过来要打劫山贼?

“哦!对了..还有我说忘了”三公子抬手指指身后,摆出主人家的姿态,煞有其事的说道:“想要我身后这个女人?没问题!只要她心情好,愿意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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