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情并不等人,忠王精神恢复差不多以后,就开拔去了军队。临走前,他都没有时间再看看女儿。

皇上给莺儿派来的保镖后脚来到。

这个保镖女孩很健美,但算不上威武。因为她皮肤吹弹可破,打眼看上去,活像一只糯米团子。

很难把她跟武将联系在一起,即便她能使一对天马流星锤。

而且,这个女孩笑起来很有几分妩媚,好像古画里出来的人物。莺儿觉得在哪里好像见过她,在哪里呢?

看到女孩手腕上缠着一圈红豆串珠,莺儿心里咯噔一下,因为她也有一串,珠上也刻着一模一样的大悲咒经文。所以,她就跟那个女孩同时惊讶起来:

“咦?珍珍,怎么是你?”

“咦?莺莺,怎么是你?”

这下两个人就笑了又哭,哭了又笑,搂搂抱抱在了一起。

“真的是你吗?你现在这么漂亮了!来京城都不找我嘛!”伍幼珍嘴里嘟囔,捧起莺儿的脸。

“你不仅漂亮,还可爱!我父母生意破产回乡,等不到你的消息。不久冰华夫人回乡挑选弟子,我被选中,就随她到了这里。当年年少,对你家在哪里是做什么的一概不知。”莺儿连忙解释。

原来,她们两人是小时候的闺蜜,来到京城后都去过皇宫,却完美错过。

幼珍把当年莺儿给她的红豆串珠脱下手腕把玩:“难得你这么有心,我一直戴着,现在已经很难买到这种样式了。冥冥中自有天意,总是感觉我们还能再见面,没想到还就真的见面了!哦!哦!”

她像孩子似的跳了起来,眼睛里闪着星星。

哦,以前的岁月多安静啊!她们同住在一条叫做文书苑的小巷子里,那条巷子主要经营字画,还有一家盲人师父开的琴馆,莺儿父母正是送她去琴馆学琴后,认识了幼珍。

某次她们一起出去玩路过别的街巷,莺儿身体太弱,被一个无赖王麻子看见,上前用言语刁难,幼珍虽然软软糯糯,但生来力气大,照那个无赖脸上狠狠给了两个巴掌,差点把他打懵过去。从那以后,她们就变成了最要好的朋友。

她现在同样到了伤心绝望时候,又像当年一样,幼珍出现了。

“幼珍,你是我的贵人!”莺儿说。

“哈哈,该带的都收拾好了吧!”幼珍问。

“嗯!”

“那我们就,出发!”

两匹毛色鲜亮的枣红骏马,刚才吃饱喝足了,看到人调皮地喷起鼻子来。

莺儿抱起珠柔,家里仆人这几天也走的走,散的散,只剩下那个老姆姆来跟她告别。她满脸皱纹,眼角挂着眼泪。

莺儿从收拾好的袋子里取出一根银发簪,用帕子包了,按到姆姆手里,说:“一点点心意,等孙女小丫长大了能戴上。”

幼珍来驾车。她戴上黑色斗笠,放下青色面纱,只露出一双眼睛在外面,让谁也看不到外貌。

兵荒马乱年代,能不引起别人注意是最好的,她们的衣服都格外淡素,也不戴首饰和耳环,不施粉黛。

空中响了一鞭子,马车飞速奔跑起来,穿过街道如入无人之境。原来这里各种小贩沿街叫卖,节日还经常有灯谜会,不同地方的小食,说书的,唱曲的,杂耍的,现在能走的手艺人都逃到南边去了。

忠王府上其他人也都已经谋好出路,这一战如果再不赢,恐怕这里会变成空城。一部分无法逃跑,还有少量想潜伏下来,给朝廷做暗线,管家老姆姆就是其中之一。

莺儿想到姆姆就会想起那个朱红门里的故事,夫人是那里的主角,让人想起就心里忧伤。

出了街,路过一段官道,两边都是庄稼田,现在也没有人早出晚归的田园盛景了。动物也变野了,疯狂地嘶叫,有的饿得皮包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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