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都知道黑背老六的名号,不当只是因为他背上的黑色印记,在那个风雪即将结束的日子,他一个人抢回了与他交欢过的老姑娘白姨,左手拿着被风雪尘封住的钢刀,刀锋鲜血未干,却结成厚厚的黑黑的一片。他脚底板已磨破了,街道上他的血留下一道一道的印记。

以前恩施过那个老姑娘的嫖客,再也不敢多说些什么,以前老姑娘的东家,那个精明的老鸨只口不提这个女人仍欠下的那些钱。

这个来自陕北的西北人凭着一股狠劲在长沙立住脚跟。他平时打鼾时,总有个别几个小厮鬼鬼祟祟的,在他碗里塞满酒或者放上银两。

张启山那时也注意到了这个非比寻常的乞丐,给他递过铜钱,放在碗里,黑背老六没有看着来人,没有拿着刀的右手一翻,那铜钱就翻了一个面,用另一只手抓住。

他们展开了为数不多的交流。

张启山:“你武功这么好。你甘心做个打手吗?”

黑背老六:“老子做的是刀头舔血的买卖,只懂得看不惯的就杀。”

张启山:“以后能帮衬六爷的,六爷别忘了记得叫上我。”

随后,张启山就随着他那个年轻的副官走远了,黑背老六闭上眼睛睡觉。

时季步入夏中,太阳一大早便高高挂热得很,躺在床上的少年被日阳烫了屁股热醒,撇嘴后起身到房外的井边打水梳洗,好把一脸汗给擦掉。打理过后他拿起一旁不远的筛子准备去餵鸡鸭。

近来还是噩梦连连,睡不安稳。

他微微心里叹了口气,知道这个心魔还是得自己拔除,压下也好,遗忘也好。不然往后的日子像现在这样的话,可是不好生活的,连夜噩梦对身体也不好。

十天以前,他几乎是拼上命保留住帛书,接着一刻也不敢再待在长沙城内,摇摇晃晃走到城郊。原本他的想法很简单,是想在长沙谋个差事好活下来,只是现在那伙人跑了、而自己身上带着的东西虽然不知道价值,但看来有人拼了命抢,那肯定是还不错。

没有要把帛书卖掉求温饱的想法,二哥断了一只手也要把它拿出来给自己,不管怎样说一定是重要的。

经过城内被围打的事后,想着非必要不然不再进去,下次可没这么幸运有人会救自己了,然后救自己的那个人……谁呀?只知道一身的红衣看起来很嚣张,还有那身手是让人嫉妒羡慕。况且明明就在一旁看这么久,不出来小爷我也不觉得怎样,最后才出来当英雄?

此时正在自家厅内喝茶的二月红小小打了个喷嚏,他不知道当初救的那个少年偷偷给他上了心里的黑名单——倘若原因让他知道,可就是会笑了三两天。

熟门熟路在后院拿着木筛筛壳谷,从小洞中被筛下的便是给鸡儿们咬啄去当粮。末了他将骰子放回去,兴致高昂的趴在地上逗弄那些小鸡们。

一只只黄澄澄的雏鸡捧起来毛绒绒蹭弄着手心,散在自己周边的还不时东啄西蹭,弄著少年笑呵呵的直嚷脸有些痒,玩得一人和一群小鸡吱吱喳喳的好不热闹。

“唉你们。”有点坏心地把一只圆滚滚的鸡儿用手指轻轻弹,“当心吃肥了先宰。”从原本趴在地上的姿势转成半坐着,伸伸懒腰后决定去练下盘强身。

会的小招数还是爹兄几位至亲指点教导,做土夫子最忌讳便是身手弱、反应不过来。纵然有再多的倒斗知识,也比不上身手灵敏和下意识能及时反应的速度,稳扎稳打地练一字步、下腰……少年做得特别认真,尤其经过了血尸墓一事后。

日头完全上升,他一动也不动的站立着,汗一滴滴地滴湿上衣襟也不眨一眼,任凭它流。

而屋内也有人在动作,是个看起来憨厚的青年。

他将做好的早饭端放到木制四方桌上,看看时辰想大约还要点时间练身的少年才会进屋,便走到门旁说到:“我上街卖货,记得吃呀!”听到院子传来应声,这才挑着木籐编物打算往城内的市集过去。

青年姓王,单名容,长沙城外一小段距离的一位木工起家。心地善良的他十天前救了倒在后溪旁的少年,带他回家后发现伤的不轻,请大夫抓药喂药等等折腾两天后他才醒过来。

就这样闷闷坐着许久,外头日阳都已经正中过了,还没什么反应过来。

鼻子,食物,鼻子,狗,鼻子,冲气,鼻子,嗅……嗅?

鼻子已经不行了?对呀,小爷我怎这么笨想这么久!狗最灵敏的不就是嗅觉吗?我刚好鼻子不行,那带条狗下斗总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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