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的皮毛是最完美的伪装色,灰溜溜的眼睛盯着众人,陈大雷提溜这兔子的耳朵,兔子则是疯狂地蹬着后腿企图挣脱陈大雷的手,不过一切都是徒劳无功罢了。
“这兔子不小啊。”朵新瑞上前,摸了摸兔子毛,柔顺的手感十分不错,上沪来的他哪见过抓野兔啊,因此也是感到十分的新鲜。
“抓野兔和野鸡的夹子咋是这样的,我还以为跟电视里那种全是尖齿的那种一样呢。”朵新瑞看着地上的小夹子说道。
“哎,少看点电视吧,这些野鸡野兔这么小,那种大夹子都是夹野猪的,小型猎物就用这种,还能保证猎物的完整性。”陈大雷把地上的夹子又摆了回去,还在中间放了点麦子做诱饵。
两边的弹簧钢丝箍住了两侧的夹子,只要往下压,中间的两根半圆形的钢丝夹子就可以掰开来,最中间是个小铁片用来放诱饵,只要重量够了,踩上去就瞬间夹住猎物的腿。
“还记得小时候是不是就要下夹子抓野兔,那个时候吃肉困难,我们就用这个打牙祭,几个小伙伴聚在一块搞烧烤。”福生露出回忆之色,想起了还在四十五团上初中的日子。
“嘿,你还别说,我就记得刘家想差点被夹子夹断手指,这小子忒不小心了。”陈大雷也想起了初中的事情。“那小子中午不睡午觉,跟我们一起去掏鸟窝,结果拖鞋被树杈子扎穿了,挂在了上面,回家还被他妈一顿抽,哈哈哈哈。”
“你们的童年好丰富啊。”这让城里人听了朵新瑞羡慕不已。
几人聊着天去了下一个夹子,只见夹子的机关已经触发了但地上只留下了一地鸡毛。
“奶奶的,这肯定是狐狸或者黄鼠狼,把我的野鸡叼走了。”陈大雷气愤地说。
有时候狐狸和黄鼠狼会来坐收渔翁之利,夹子下了一般两三天才会来看一次,这期间有的猎物被抓住了,挣扎的动静会引来其他动物,很有可能就会被其他动物拖走吃掉。
没办法,几人只好前往下一个下夹子的地方,这次到没有空军,一直野鸡见人来了,扑腾个不停。
“你看,这就是母鸡,丑丑的,羽毛也不漂亮。”陈大雷给朵新瑞解释道:“公鸡才会有漂亮的尾巴,而且飞得也远一点。”
“这野鸡肉味道咋样?”朵新瑞看着野鸡问道,心里已经在考虑怎么吃了。
“野鸡肉其实不太好吃,比较柴,由于不断地奔跑飞翔,肌肉比较发达。”福生说着帮着陈大雷把野鸡装进了尿素袋子里。
随着不断地深入,别人的收获也越来越多,四只野兔,两只野鸡都装进了尿素袋子里。
“别动,看前面!”陈大雷突然小声的说道。
前面不远处的草丛,蹲着两只小野兔,只比野外的老鼠大不了多少。
“怎么办要不要抓啊师傅?”朵新瑞也跟着小声问道。
“嗯……我看还是抓吧,身边没有母兔子跟着,可能是跟走丢了,要是不管这俩小东西肯定活不久了。”福生思索了一番说道。
“行,你们在边上堵住,我来抓。”陈大雷说着悄悄摸了过去,生怕惊动了小兔子。
福生和朵新瑞则从两翼包抄过去,一人拿了一个尿素袋子准备拦住小兔子的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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