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课本上的文章早已忘得七七八八。
但我却对菜人哀这篇文章记忆犹新,这大概是因为,人的本性之中就带着对猎奇事物的探究欲望。
“男肉腥臊不可餐,女肤脂凝少汗粟。”
当初读到那篇文章的时候,我绝对想不到自己会落到现在的处境,不过也因为这句诗的原因,我始终不敢尝试自己的肉。
我看了看那边胃口大好的路雪,有些无奈。
自己是绝对做不到对这种东西大快朵颐的。
顶多是勉强垫一垫肚子,维持一下生命体征。
话说回来,吃都吃了,多与少,克制与否,纠结这些又有什么意义呢?这只能成为我扭捏而不坦率的一大有利罪证罢了。
此时此刻,我还是问出了那一个我在意很久的问题。
“路雪,你觉得昨天的晚餐好吃,还是今天的晚餐好吃。”
昨天输的人是我,被当作食材的人也是我。
我相信不懂人情世故的路雪,一定能做出公正而不失偏颇的评价。
“昨天的...嗯...今天的...”
路雪将不锈钢的铁碗(或者叫作铁缸更为合适)放下,皱着眉头,思索了良久。
又挠了挠那一头凌乱的白发,表情显得有些苦恼。
我正想告诉她,要是那么难评价的话,就不用评价了。
我真的有些担心她玉米粒大小的脑仁在高速的思考过载中,变成一粒爆米花。
这样,我的漫漫旅途中恐怕就又失去了一位同伴,重新回到了孤独而看不见尽头的漫步之中。
“你...”她拿着筷子,漆黑色的瞳孔直勾勾地看着我。
她虹膜的颜色像是往灰绿色的调色盘里,加一点明艳的黄,最后搅拌搅拌汇合在一起,比起人类更像某些夜间行动的猫科动物。
“你不难吃。”
她郑重的样子仿佛像是诺贝尔奖的得主在台上公开了自己最新的学术研究。
这番认真严肃地样子,让我心中竟然没来由地升起一种肃然起敬的感觉!
“感谢长官的肯定!我一定在接下来的日子,好好操练自己的筋骨,争取变得更加的好吃!”
她没有回话,干脆将筷子放下,自顾自地将碗里的骨头拿起来,用纤细的手指捏住骨头的两端,吃干抹净之后,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唇角,然后又将手指上的酱汁吮吸干净。
看着她那副贪婪的样子,我不禁有些想笑。
这不就是你自己身上的肉吗?
“你那块能给我吗?”
我看着碗里剩下的半块肉,也不怎么在意自己表忠心的话没被她听进耳朵里,干脆地将碗推到了她面前。
“记得帮我把碗洗了,还有,今天是你守前半夜,我先躺会儿。”
守夜的工作是必须的。
我可不想醒过来地时候身体就已经被啃食了一半,肠子和别的稀奇古怪的东西流了一地。
大早上遇到那种事,会影响自己一天的心情的。
行李被陌生的幸存者拿走也绝对是一件坏事,这些锅碗瓢盆是我最亲密无间的家人,损失哪一个都是我生命的不可承受之重。
好吧,只是重新要找一套如此齐全的东西太过费时费力,对于我这样的懒人来说,这实在是一种折磨。
她点了点头,连汤带肉将碗中的食物刮进了自己的肚子。
我则是躺倒在先前拿旧报纸和纸板堆成的安乐窝里,侧身看着报纸上几个醒目的大字。
【唐纳德参与集会遭暗杀,耳部受伤】
这都多久前的新闻了?
我感到无语,看了看报纸上的日期,离我的生产日期好像还稍微差一些,但也算是接近了。
放弃了观察那个过时的新闻,我仰躺过来,着看着建筑物灰白色的天花板,放空大脑,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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